区政府办: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宁区政〔2018〕2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相关内容规定和mobile365bet禁火令工作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
蕉城区境内。
三、时间起止
自2018年2月13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为止。
四、工作要求
宁德市蕉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督查组,促进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及时公布,张贴到村(居),同时,加强巡逻检查,杜绝火源隐患,依法严肃查处违章用火,确保安全。
宁德市蕉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