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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3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由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以宁区水利[2018]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E3509020902100011;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56.5973万元;

  2.4 最高控制价:1350654.00元;

  2.5 招标范围: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00km。新楼村建设安全生态水系0.4km。主要包括:①新建护岸420.7m(其中左岸新建生态护岸211.5m,右岸新建生态护岸209.2m);②河道清淤0.4km;奥里村建设安全生态水系0.6km。主要包括:①新建护岸836.4m(其中左岸新建生态护岸413.6m,右岸新建生态护岸402.8m,浆砌块石护岸修复20m);②新建台阶22m;③拦水坝2座;④河道清淤0.6km;⑤休闲步道200m,绿化带200m;⑥箱涵2座。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2.8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7月18日 09:00:00秒前,登录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261.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18日 09:00:00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 /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 /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兰先生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

  电子邮箱:/

  联系人:兰先生

  办公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13055582777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赵惠昭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电子邮箱:/

  联系人:小阙

  办公电话:0593-2971077

  传 真:0593-2971055

  移动电话:13338210899

  

  监督单位: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3-281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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