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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宁国土资〔2018〕276号
来源: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3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蕉城、东侨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宁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创建目标

  围绕思想道德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工作机制三大板块,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文明道德风尚培育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市民文明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全国文明城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成立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勤铃(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长权(调研员)

  副  组  长:周仙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绍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大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铭(总规划师)

黄国毅(副调研员)

王梓松(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缪义强  陈家秋  郭松光  林乃寿

郑钦宗  谢世勇  林  芽  李华峰

邬肖霖  谢亦萍  黄乐琳  魏 勇

黄世冬  姚广峰  林  生  黄仙乐

王福全  高  雄  范文洁

  三、细化工作任务

  根据《宁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局按照责任分解要求,细化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详见附表),健全完善创建工作责任机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将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四、加强统筹协调

  各牵头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全市大局出发,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任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对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整体推进,严禁推诿扯皮,努力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排头兵,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格局。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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