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8月1日全市“两违”综合治理推进会部署及《宁德市“两违”整治工作“一月一督查一问责”实施办法》要求,市监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于9月26日至28日对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9月份拆违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各地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1日,全市“两违”综合治理推进会以来,特别是《闽东日报》通报8月份各地拆违任务完成情况后,各地迅速行动,狠抓拆违目标任务落实,拆除了一大批违建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地治违工作开展还是不够平衡,检查中仍发现个别地方存在违法顶风抢建、多报数据、拆除违建房屋比例偏低、“六先拆”对象未按规定公布等问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级效能机构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行为给予效能问责。
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表明当前我市“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认真抓好整改,强势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一要增强源头管控力度。各地要严格执行网格管理和零报告制度,实现网格全覆盖,不留死角,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制止违建;要认真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实施好违建建材市场、建筑工程和违规供电、供水的专项治理,以及违建脚手架拆除下架工作。二要持续加大拆违力度。对顶风抢建的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一拆到底,决不手软,做到零容忍、零增长。党政主要领导要到拆违现场调度指挥、每10天公布拆除一批“六先拆”对象和每月应保持1至2次较大规模的统一拆违行动的治违举措不动摇,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各地每个月违建房屋拆除量超过当月拆违任务数的50%。三要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各地年度督查考核方案、责任追究制度、疏导机制、“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要抓紧制定、规范健全,认真抓好“一违一档”的建设工作,登记的违建档案信息要确实,特别是确保违建物拆除前、中、后有可比照的内业档案。四要加大案件查办和问责力度。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大土地买卖案件和党员干部参与违建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对在“两违”管控过程中失职渎职人员,要立即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宁德市治违办
2014年10月2日